各位毕业生同学:
根据我校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,毕业生将于6月份离校,卡务中心办公室对校园卡工作安排如下:
1、校园卡不必退回,可留作纪念,请勿将校园卡赠予他人。
2、校园卡内有剩余金额的,可以自行消费完,也可以消费掉零头,退百元整数。
3、校园卡丢失的毕业生,可凭本人身份证(或还未注销的学生证)办理账户余额退费,不需补办校园卡。
4、余额退费地点为各校区人工充值点,办理时间同日常业务时间。
5、下学期10月1日后,毕业生校园卡账户将彻底失效,卡片不可在校内使用,因此,逾期未办理的,将无法直接办理余额退费手续。
6、按照入校年限应该在2015年毕业而未毕业的学生,请在下学期10月1日前自行持有效证件到卡务中心办公室办理续期手续。其他未足事宜另行通知。
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2015-06-06